人力资源
岗位职责:
任职资格:
要求:年龄35-55岁间,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综合素质完备,文化修养深卓从事机关、企事业、文化团体工作的有识之士。
辽宁省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
辽宁省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成立于1994年9月,是依托于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联合创办的省级优秀社会团体,由省政府研究室主管。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张毓茂、滕卫平、王专、贺旻、乔军等分别担任会长、名誉会长。
19年来我会坚持以“为社会服务、为政府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已任;以发展辽宁经济、繁荣辽宁文化、促进辽宁社会和谐与发展为基本任务和宗旨。来自我省各条战线、各经济领域、各文化门类的企业家、事业家、艺术家近2000多位为我会基本力量和主要成份,我会在十多年来开展了具有影响力的社会活动。
辽宁省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成立19年来,积极发挥社团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服务体系及服务项目,为我省先进生产力及先进文化的广泛促进和相互推动做出深层次理论研究及社会实践。今后我会将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求真务实,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继续坚持为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积极配合省委、省政府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为推动辽宁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构造和谐辽宁再创辉煌!
行业:文化/传媒/娱乐/体育
规模:20-99人
性质:其他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新兴街10号(耀福酒店后面即是)